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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
上传时间:2005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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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2005]2号
(2005年1月15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就是要自觉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三有一好”),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前进,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我省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胡锦涛总书记两次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
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为我省:在全面建设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提供坚强的政治保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用科学理论武、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先进性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做到有的放矢,不搞义,不做表面文章,防止走过场,切实做到学习教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
弘扬正气,激发党员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引导党员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在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的过程中,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促使党员自我认识问题、自我解决问题,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开展“争创‘三有一好’,争当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条件。
(三)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权利,真正关心、真正爱护、真正尊重党员,调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坚持开门搞教育,充分相信、充分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增强党内生活的生机活力。
(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尤其要认真解决个人在理想信念、求真务实、干净干事、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五)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认真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组织“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为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准备、打基础,推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化和延伸,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六)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党政机关、城市基层和农村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确定各自的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对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如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党员素质。进一步增强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争当时代先锋,成为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促进者、实践者,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者、维护者;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做到“三有一好”,与时代发展同步,与群众感情交融,与责任义务相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增强执政为民责任,提高促进发展能力,树立干净干事形象。
(二)加强基层组织。加大力度推进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组织“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通过“三查两建一发展”,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奔康致富。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切实得到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两个有”比例不断提高,机关、国有企业、学校及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建设和谐广东。群众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群众合理的利益要求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加强利益协调,理顺情绪,凝聚人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进一步营造文明法治、稳定和谐、谅解宽容的社会环境。
(四)服务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改进作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投身“十项民心工程”,做群众的贴心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做群众的带头人。
(五)促进各项工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树立和落实,改革有新突破,发展有新举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有新局面,推动我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发展水平,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切实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各种问题。
对党员要重点解决: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理想、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信心不够坚定,执政意识不强的问题;不思进取、敷衍塞责,安于现状、骄傲自满,趋利媚俗、个人主义,马虎应付、得过且过,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够牢固,轻视学习,不善于总结,带领群众加快发展能力较弱的问题;作风飘浮、脱离群众,弄虚作假、好大喜功,骄奢淫逸、贪图享受等问题。
对基层党组织要重点解决:软弱涣散,后继乏人的问题;组织生活不够落实,疏于教育管理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的问题;决策不够民主,办事不公开,服务水平不高,调解社会矛盾不力,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问题;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覆盖率低,党的工作渗透力不强等问题。
解决问题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且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不拖不等,抓紧解决。要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的部署,我省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从2005年1月开始至6,月基本结束。包括全省县及县以上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管理的部分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我省的中央、外省驻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总部机关,部分省属企业总部机关;各民主党派领导机关中的中共党员。
第二批: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从2005年7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包括街道社区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党的组织关系在我省的金融机构,部属和地方所属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城市中小学校,各类民办学校,尚未参加第一批集中教育活动的中央、外省驻粤和本省的企事业单位,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市、区)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
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从2006年1月开始至6月基本结束。包括行政村,党的组织关系在乡镇、村的企事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校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等4个单位,因抽调较多干部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其先进性教育活动安排在第三批进行。各市、县(市、区)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有关单位,其先进性教育活动,一般安排在第三批开展。
在这个总体安排的前提下,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县(市、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经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党员在城乡分布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组织,暂时不能转移的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可以在属地、挂靠、行业、协会管理的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如党组织不健全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可在坚持总的要求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灵活安排。要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覆盖到所有的基层党组织,力争使每个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在每批的半年时间内,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起止时间,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安排,农村基层可在相对农闲时进行,学校可在新学期开学后进行,但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集中学习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35天左右)。要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讲清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对党员和党组织的具体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报告、《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重点学习党章。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上党课、座谈讨论、举办培训斑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培训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讨论,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学习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40个小时。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30天左右)。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六个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五个力戒”和“三有一好”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发展观、政绩观等方面进行剖析。有书写能力的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组织要采取适当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员反馈;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征求意见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要广泛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面对面”谈心活动。在谈心活动中实行“三个必须谈”:领导干部之间必须谈,直接的上下级之间必须谈,与本单位工作联系多、容易产生矛盾的同志必须谈。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30天左右)。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重点、整改要求、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按照党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进行整改。党员要针对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党组织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基层党组织要针对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针对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针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领导机关要针对机关作风、服务群众、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鼙改措施。上级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要为下级机关和其他党员作出表率。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要建立整改承诺制、定期通报制、解决问题登记制等制度,整合力量,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长期受益为目的,重点问题先行改,热点问题及时改,难点问题重点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
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要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各种工作机制,包括提升党员素质的学习培训机制、引导党员奋发向上的激励制约机制、有利于推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民情日记机制、帮助困难党员的扶持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活动机制等。创新活动载体,开展“争创‘三有一好’,争当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党组织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扬。要把那些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
这次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经教育不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进行处理,待问题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始终,把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贯穿始终,把调动党员的积极性贯穿始终,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把加强领导贯穿始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阶段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做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向前推进一步,党员的思想认识提高一步。
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地方党委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协助配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贯彻落实好党委(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省委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也要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软弱涣散、不能领导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进行整顿,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帮助解决困难,为他们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进行,同时保证必要的经费。
要建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不同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联系点、固本强基联系点、干部下基层驻农村联系点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联系点的指导,深入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把联系点办成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要建立督查制度。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时,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向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单位以及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方电网公司、部分省属企业总部机关派出督导组,各地各部门也要向所属地方和单位派出督导组。在第二批和第三批开展时,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向各地级以上市和有关单位派出巡回检查组,各地各部门向所属地方和单位派出督导组或巡回检查组。同时,在第三批开展时,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派出督导组。督导组和巡回检查组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了解所去地方和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先进性教育活动启动后,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调研组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不定期听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进展情况汇报。
要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吸收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前,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
要搞好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我省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宣传,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为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积极探索创新。各级党组织要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强化教育活动效果,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定期不定期向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省委报送总结报告。
(此件发至县)
主题词:党的建设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先进性教育活动
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2005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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