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设学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建设的需要,组织制定学校总体规划,并负责实施落实。
2、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上报学校中长期发展计划任务书,编制修订上报年度基建计划和年度基建经费预算。
3、办理完开工前的一切报批手续。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申请,方案报批,办理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委托设计、地质勘探等。
4、做好施工前准备,工地“三通一平”工作;负责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结算;负责基建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标的组织工作及施工图纸的审查;负责工程预结算初审工作。
5、负责在建工程的施工管理,配合监理公司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和进度问题;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组织验收竣工工程,做好竣工工程的场地清理工作。
6、负责基建费用的使用管理,合理安排基建经费,掌握基建进度和用款情况,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7、负责学校基建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购货合同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设备的信息收集、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保修期内材料、设备的善后服务工作。
9、负责年度统计、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基建档案资料,以及前期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的归档工作。
10、负责学校土地管理工作。
11、负责全校50万元以上机关报建、改建、扩建及大型维修工作的招投标。
12、负责校内工程施工队伍的安全、卫生、消防等管理工作,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施工人员的临时户口申报、计划生育等工作。
13、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