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教师道德规范


  一、热爱祖国,依法执教。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正确处理学术观点与政治原则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敬业爱岗,甘为人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作为自己神圣的使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教书育人,恪尽职守,潜心业务,精心施教。

   三、关爱学生,诲人不倦。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权益。重视学生道德养成,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对学生要严慈相济,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师生之间平等相待,坚持寓德于教,实行因材施教,实现教学相长。

   四、严谨治学,求真务实。严谨治学, 学而不厌,精益求精,开拓进取。刻苦钻研,精通业务,追求真理,勇于创新。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倡导学术民主,恪守学术道德,不剽窃作假,不沽名钓誉。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维护团结,顾全大局,爱护集体荣誉,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学互助,取长补短,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六、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仪表整洁,文明礼貌,举止端庄,作风正派。公正廉洁,言行一致,严以律己,宽厚待人。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学为人师,行为世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