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11年自考独立办班招生简章
作者:护理学院 时间:2011-8-23 9:32:00 编辑:wmg 点击: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的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汇集了一大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著名学者、专家,现有专业技术人员6079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100人;院士3名,双聘院士2名,“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名,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7人,全国高校骨干教师7人,广东省教学名师6人,“长江学者”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何梁何利奖”获得者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6人,博士生导师236名、硕士生导师639名,先后有13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为满足广大护理人员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考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学考试独立办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考委[2003]6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面向农村专业助学计划和义务教育专业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粤考院[2011]208号)文件精神,经省考院批准,南方医科大学护理学院自2011年下半年起,开设护理学专业自考独立办班。
一、护理学自考独立办班报读优势
1、享名校教学资源
南方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具有60年办学历史,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为护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点,是华南地区首家护理学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我院护理学专业于2005年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2009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独立办班的学生,尤其是全日制学生,可以享受高校优质的教学资源。
2、特有的政策优势
独立办班是国家考委为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和完善的需要,满足广大求学者继续深造的需要,充分发掘和利用高校教学资源,保持高等教育全面和谐发展的需要而开设的全日制自考助学班。社会自考生与独立办班自考生学习期间所享受的待遇不同,社会自考生只是一名自考考生,不享受学校学生的待遇,而独立办班自考生可享受我校规定的相关待遇(如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团入党等)。独立办班自考生被录取后,按照省考委的规定建立学籍和考籍管理档案,由我校上报省考办,而社会自考生没有学籍档案。
3、国家承认学历证
修完规定课程并且参加省考委组织的自学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修满学分,达到自学考试毕业要求的,由省考委颁发南方医科大学副署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
4、重研究针对性强
授课教师对历年来护理专科(或本科)自学考试课程的命题规律进行深入研究,重难点突出,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提高学生参加自学考试的通过率。
5、集体报考组织好
独立办班学生的报考由学院统一组织,上报自考办,提供专业系统性服务
6、自考机会多两次
社会自考生每年只有4月和10月两次参加专业课自考的机会,独立办班的考生在1月、4月、7月和10月都可以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的自考,为尽快通过所有课程考试,早日获得毕业证赢得时间。
7、免费再学至通过
本期独立办班结束时,仍未通过自学考试的课程,学生可以在下期独立办班继续免费听课,直至通过所有课程的自学考试(课程报考费自行负担)。
8、实践考核环境熟
实践环节考核由我校组织考试,独立办班的考生具有环境熟悉的优势,心理压力较社会考生小,易于通过实践环节考核。
联系电话:020-61648519 61648410 61363266 61363288 61648342 61648344
联系人:曾老师 占老师 史老师 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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