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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都市报7月2日我校招生报道的紧急更正申明
紧急更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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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2010年7月2日第18版《南方医科大学发出“揽尖”令》的报道,其中“另外,该校还承诺,凡是上投档线,第一志愿组任一院校志愿中填报南医大并投档到该校的考生,学校确保录取该考生填报的前两个专业中的其中一个专业。”的报道有误,现紧急更正如下:
      “另外,该校还承诺,凡是上投档线,第一志愿组任一院校志愿中填报南医大并投档到该校的文科考生,学校确保录取该考生填报的前两个专业中的其中一个专业。”
       也就是说该条承诺仅限广东2010年高考文科考生。对于南方都市报的此次失实报道,我校相关部门已向该报社进行交涉,并责成其进行勘误。
       在此学校招生办重申以下必录承诺:
       对广东省理科考生,我们做出以下承诺:
       (1) 凡是超过重点线70分以上(含)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组A、B、C任一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投档到我校,学校确保一定能录取到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专业。
       (2)凡是达到665分以上(含)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组A、B、C任一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投档到我校,学校确保录取到考生所报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临床医学带专业方向中的任一专业。
       对广东省文科考生,我们做出以下承诺:
       (1)凡是超过重点线20分(即615分)以上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组A、B、C任一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投档到我校,为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学校确保录取其第一专业。
       (2)凡是在第一志愿组A、B、C任一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其所填报的前两个专业中的其中一个专业。
       上述四条必录的承诺仅限2010年广东文理科普高考生。
 
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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