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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07级新生奖学金奖励细则

为了鼓励品学兼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提高广大新生刻苦学习和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并结合我校2007年生源情况,制定本奖励细则。

一、奖励对象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新生。

二、奖学金的等级及金额

(一)状元奖学金:100000/人。

(二)单科优秀奖学金:10000/人。

(三)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人。

(四)专业奖学金:2000/人。                          

三、奖励条件

(一)状元奖学金:奖励我校录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文、理科总分状元。

(二)单科优秀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单科高考成绩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名的新生。

(三)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高分的新生

(四)专业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报我校、被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本专业中最高分新生,每个专业奖励1名。

四、新生奖学金的遴选办法

(一)状元奖学金、单科优秀奖学金,按符合条件的新生实际人数进行奖励,不受人数限制。符合上述二项奖励的新生须提供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优秀新生奖学金:根据每年各省录取情况,以高考总成绩为依据,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新生中第一名。符合条件的新生,如总分相同则以英语、化学、物理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对比,择其分数高者。

(二)专业奖学金:根据每年各专业招生的具体情况,以广东省当年同科类重点线为基准,将其他各省考生成绩换算成相当于广东省高考成绩进行比较(折算级差=(高考成绩÷所在省重点线-1)×广东省同科类重点线)。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第一专业录取的各专业第一名新生进行奖励,如第一专业缺额,则奖励以第二专业录取的新生,依此类推。文理科新生分开奖励。

五、新生奖学金的颁发

新生到校报到期间,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当年有关招生情况及新生奖学金奖励条件拟定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由入选新生本人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招生办公室审核确定,学校批准后实施。在新生开学典礼上对获奖者予以奖励,奖金由学校财务部门在第一学期自动存入获奖者个人账户。

六、附则

   (一)新生如符合多项奖励标准,按最高级别奖项予以发放,奖金不作累计发放。

   (二)获得奖励的新生原则上不能参加第一次转专业申请(新生转专业),如坚持申请转专业,则须放弃所获得新生奖学金奖励。

   (三)本奖励办法适用于2007级新生,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00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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